兩年前的西洋情人節,在我結束上一段感情的那晚,我對著好友小狐狸發下誑語:「老娘我從現在起,要開始遊戲人間,我要去Pub釣凱子,我要交外國男朋友組個八國聯軍,我三十歲前絕對不走進禮堂!

結果兩個禮拜後,我開始和豬阿比約會看電影。再過一個禮拜後,我就莫名其妙被他拐走......................

我的凱子男朋友呢?我的金城武呢?我的布萊德彼特呢?

我記得我的擇友條件是:要一百八十公分的身高,渾身充滿肌肉的體格。如果是阿豆仔,大概就是像布萊德彼特那樣,如果是台灣人,就一定是以王建民當典範。

結果................

我跟阿比說:「你完全不在我的range之內耶!

果然人算不如天算.......................


交往一年後我們搬了新家,阿比去換新戶口名簿,晚上打電話跟我說:「那個............戶口名簿上只有我一個名字耶!好孤單喔................你要不要把你的名字填上去?

這是求婚的意思嗎?!!

什麼!!!

這該不會就是我人生中原本計畫應該充滿浪漫和surprise的那個求婚吧!

那個八克拉的鑽戒在哪?一百朵紅玫瑰呢?或者好歹要有個白馬王子突然當眾彈吉他下跪求婚,然後在女主角哭得跟豬頭一樣的氣氛下點頭答應吧!

什麼叫做我要不要把名字填到戶口名簿上!唉,沒錯!這就是我人生中的第一次求婚,而且因為沒打算有第二次,所以這就是我人生中唯一一次而且還極度不浪漫的求婚。

果然人算不如天算阿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
p.s.
當我昨天跟阿比抱怨說我都沒有求婚surprise時,阿比回我說他還是拿計畫什麼鬼求婚計畫的時間去研究股票好了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還有我今年25歲,天吶!我居然在我青春洋溢的時候就已經嫁給一個老頭子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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